7月1日起,遼寧省將執行新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提高4%以上,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提高6%以上,全省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平均提高5%以上。5月7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了解到以上信息。
《通知》對提標幅度做了詳細規定。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提高4%以上。瀋陽市提高3%以上,大連市提高2.5%以上,鞍山、撫順、本溪、丹東、錦州、營口市提高4.5%以上,遼陽、阜新、鐵嶺、朝陽、葫蘆島市提高5.5%以上。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提高6%以上。瀋陽市提高5%以上,大連市提高4%以上,鞍山、本溪、丹東、錦州、遼陽、鐵嶺市提高6.5%以上,撫順、營口、阜新、朝陽、葫蘆島市提高7.5%以上。盤錦市城鄉一體化提高6%以上。
《通知》明確,原則上,各地區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幅度與當地城鄉低保標準提高幅度一致。原來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未達到低保標準1.3倍的地區,應加大提標幅度,確保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原來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高的地區,可以不調整或少調整集中供養標準,逐步實現分散供養標準和集中供養標準一致。各地區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按全護理、半自理、全自理三個檔次,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變化同步調整。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從7月1日起,對新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養的對象按照新標準進行審批,給予保障或供養;對已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按照新標準重新核算低保金或供養金,並按規定發放到位。各市、縣(市、區)要採取調整預算支出結構和增加資金安排等措施,足額籌集資金,確保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需求。省財政根據各地區財力、保障任務、資金使用效率、工作績效等因素,對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給予資金補助,重點向經濟比較貧困、財力比較弱、保障任務比較重、工作管理比較好、資金滾存結余比較少的地區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