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遼寧省物價局發佈消息,決定自今年4月1日起,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其中,目錄銷售電價降低0.0202元/每千瓦時,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力用戶輸配電價降低0.0202元/每千瓦時。同時,要求電網企業嚴格落實電網清費政策,進一步規範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
此外,自2017年12月1日起,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不再繳納臨時接電費,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電網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清退;對餘熱、余壓、余氣自備電廠免收系統備用費和政策性交叉補貼。
為規範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省物價局還完善了兩部制電價制度,兩部制電力用戶可自願選擇按變壓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繳納電費,也可選擇按實際最大需量繳納電費。
省物價局還將重點清理規範産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向其所屬非電網企業直抄用戶在國家規定電價之外收取的各類加價。産業園區經營的園區內電網,可自願選擇移交電網企業直接供電或改制為增量配電網。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應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向非直抄用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並將結果向用戶公佈,不得以提高到戶電價標準的方式向用戶捆綁收取。
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以上措施,預計年可減輕用電企業成本負擔6.82億元。(記者 孔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