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消息:5月16日,遼寧省教育廳對外公佈了《遼寧教育廳關於深入貫徹落實<關於規範中小學校辦學行為和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針對中小學的招生、教學、考試、課後服務及師德師風、校外培訓等問題出臺了一系列措施。
錄取 嚴禁以競賽成績、榮譽證書為依據
《通知》要求,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招生政策規定,實行免試就近入學,禁止各種違規擇校行為,嚴禁組織筆試、面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考試、考核,嚴禁以各類競賽、培訓、考試、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為依據錄取學生。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招收已被錄取的學生。
教學 堅決查處“非零起點教學”
各中小學校要按照國家和省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全部課程,科學制定教學計劃。任何學校和老師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不得隨意增加課程難度,不得隨意加快教學進度。學校課表的編制要落實國家和省相關要求,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並在教室門口張貼。堅決查處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
考試 小學每學期組織統一考試1次
《通知》要求規範考試管理,從嚴控制考試次數。小學每學期組織統一的考試1次,科目不超過3門;初中每學期不得超過2次。除有規定要求外,義務教育階段不得組織市、縣(市、區)統一的文化科目考試。
各中小學校一律不得公佈考生個人或集體的考試成績、名次和中考、高考上線率等信息。校內也不得開展各班級學生考試成績排名。
教師 佈置作業必批改
中小學要嚴格學生作業管理,教師要做到有佈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講評。嚴禁佈置反復抄寫等懲罰性作業,不得對學生做出違反減負要求的語言和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
培訓 不得與學校招生掛鉤
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對校外培訓機構嚴格進行審批審核。堅決治理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堅決糾正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課後服務 不得集體教學或“補課”
《通知》要求,課後服務要堅持公益普惠原則,家長自願報名參加課後服務。不得將課後服務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進行集體教學或“補課”。(文 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