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瀋陽市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的實施意見。今年年底前,全市所有高層住宅小區、樓院要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全市將組建集防火、滅火、宣傳于一體的社區微型消防站,配齊人員和必要裝備器材。對消防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老舊、棄管高層住宅建築,管理單位要因地制宜地採取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報警器、簡易噴淋和電氣火災監控裝置、改造既有建築消防水系統等物防技防措施,提高防範火災能力。
高層建築使用管理單位要按照集中設置車棚、集中停放、集中充電、集中管理的工作模式,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等行為實施規範化消防安全管理。2018年年底前,全市所有高層住宅小區、樓院要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在高層建築隱患整改方面,對存在火災隱患且因維修資金缺少等原因難以落實整改的老舊、棄管高層住宅建築,由屬地政府籌措資金落實整改,確保及時消除隱患。
對採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且已投入使用的高層建築,各區、縣(市)政府要結合改建、擴建工程納入整改計劃,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禁在高層建築外墻違規動火用電,並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提示牌。(記者 王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