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旅遊委發佈端午小長假出遊提示

2018-06-13 15:38:13  |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編輯:楊海峰   |  責編:董健雄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李子平):端午小長假即將來臨,瀋陽市旅遊委6月12日發佈假期旅遊提示,圍繞旅行社選擇、旅遊合同簽訂、安全、風險、維權等主題,提醒廣大遊客出行時多加注意。

  提示指出,市民在選擇旅行社出遊時請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既要看旅行社的《營業執照》,又要看旅行社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門市部的《旅行社服務網點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必須有一證一照,才是合法的旅行社及門市部。切勿參加如“微信群”“戶外俱樂部”等非合法的個人或企業組織的旅遊活動。  

  在出遊前,要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詳細了解合同中安排的交通、住宿等具體內容;台灣遊要選擇具備赴臺遊資質的旅行社報名參團,台灣遊不可以委託其他不具有資質的旅行社操作。瀋陽市有7家旅行社具備赴臺遊資質,其中包含瀋陽市海外國際旅行社、遼寧康輝國際旅行社、瀋陽青年國際旅行社、遼寧海外國際旅行社、遼寧省中國青年旅行社、遼寧世紀國際旅行社、中國國旅(遼寧)國際旅行社。  

  瀋陽市旅遊委提醒廣大遊客,不要盲目追求低價位,“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旅遊産品要審慎選擇。  選擇出國遊時,要先了解前往國家或地區的安全形勢及中國領事服務網有關安全提醒,穩妥選擇出行線路。在外期間,請加強安全防範,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尤其注意慶典、賽事、遊行等重大活動期間的人身財物安全。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報警求助並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聯繫。特別是參加高風險、涉水項目應提高安全意識,小心謹慎,切勿因一時疏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提示特別指出,出遊前,對於旅行社介紹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旅遊者要自願購買,以便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在旅遊中如發現旅行社因自身過錯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品質標準,應保存好有關影像證據,首先與旅行社協商,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進行相應的賠償,其次如協商不成可撥打旅遊投訴電話: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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