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瀋陽市政府對外發佈《瀋陽市擴大有效投資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對因使用權人自身原因造成閒置1年以上不滿2年的,按照土地出讓或劃撥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閒置費,並限期開發;閒置滿2年的,依法收回。
鼓勵提高工業投資強度。對符合規劃,在存量出讓工業用地範圍內利用空地新建、拆除現有建築重建、廠房加層擴建工業項目,其提高容積率、增加建築面積部分不增收土地價款,不需辦理土地處置手續。
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非營利性項目,用地享受政府劃撥供地政策。未開發房地産用地依法變更用途,可發展新興産業和養老、文化、體育等産業。(記者 王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