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零售藥店配備使用執業藥師行為,遼寧省食藥監局在遼寧加大力度整治執業藥師“挂證”問題。7月31日前,各藥品零售企業要對聘用執業藥師開展自查,對“挂證”執業藥師主動申請登出註冊,並向所在地市級食藥監部門報告。
據了解,各地食藥監部門將暢通“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鼓勵社會各界監督舉報,對舉報線索進行查證核實;結合農村地區和城鄉接合部藥店診所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檢查違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規定銷售藥品及執業藥師“挂證”、不在崗履職問題。各級食藥監部門將強化對互聯網發佈“挂證”信息的監控,利用互聯網、實地檢查、異地協查等手段,結合勞動合同、工資發放、保險繳納等情況,加強對執業藥師任職信息調查核實。對查實的“挂證”執業藥師,收繳其執業藥師註冊證,錄入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信息系統,予以登出註冊、公開曝光;對查實聘用“挂證”執業藥師的藥品零售企業,撤銷《藥品GSP證書》,並在誠信檔案中予以記錄,列為失信企業;對執業藥師或從業藥師不在崗期間銷售處方藥的,依法處罰。(記者 關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