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一次開藥量可以由一週適當延長至一個月。”“參保人員患有可單獨結算的多種疾病時,在經辦機構備案,可選擇多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統籌基金按規定進行結算。”近日,遼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關於規範省直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慢病管理的通知》,對省直醫保門診特慢病現有政策以及經辦服務規定進行梳理和簡化。
遼寧省直醫保門診特慢病政策目前覆蓋了血友病等需要長期門診治療、醫療費用較高且不需要住院治療的疾病,具體包括Ⅰ類、Ⅱ類、Ⅲ類疾病35種,三類病種待遇可以兼得。符合條件的省直參保人員,備案後按規定在符合要求的定點醫療機構診治,才能享受相關待遇。
參保人員本人因相關疾病在門診特慢病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省直醫保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在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由統籌基金支付80%、參保人員支付20%;超過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並在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內的,由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支付75%、參保人員支付25%。個人負擔的符合省直醫保規定的醫療費用(包括個人先行支付部分),由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補助75%。其餘應由參保人員個人支付的部分,由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基金或現金支付。
根據不同病種,統籌基金分別實行按月人均定額、按月最高支付限額、按月按比例據實結算三種結算方式。對於實行月最高支付限額結算方式的,統籌基金支付上限為相應門診特慢病月最高支付限額,超過月最高支付限額的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記者 徐鐵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