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記者了解到,近日,省政府發佈關於落實文物安全責任制的通知,將嚴厲查處未批先建、破壞損毀文物本體和環境,影響文物歷史風貌等違法行為。
世界文化遺産地和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市、縣級政府,要將嚴查破壞文物等違法行為納入基層派出所治安巡查範圍。公安機關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設立警務室,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有文物分佈的鄉鎮(街道)要發揮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協管員的作用,明確人員負責文物安全。
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牽頭組織對市級政府文物安全與執法工作進行督查,掛牌督辦重大文物安全隱患、事故和違法案件,對於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等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並造成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遼寧省每年將向社會集中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約談一批嚴重違法、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案件所在地方政府負責人。同時,設立並向社會公佈全省文物安全監督舉報電話。鼓勵社會公眾提供文物違法犯罪線索,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各縣(市、區)以適當形式成立文物安全監督管理志願者協會等社會組織,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安全監督管理。(記者 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