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為了讓企業家在瀋陽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 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實施意見》。
為穩定企業家在沈經營預期和財富安全感,《實施意見》要求嚴厲打擊侵犯企業家財産權和人身權的刑事犯罪,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特別是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罪、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企業家合法財産和違法所得、企業家個人財産和企業法人財産,嚴禁在處理企業犯罪時不當處置企業家個人合法財産和家庭成員財産。《實施意見》還妥善審理民間借貸和中小微企業融資法律糾紛,嚴格依法規制變相規避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等違法高利貸行為,有效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記者 呂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