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李子平 張宇鵬):7月18日,瀋陽市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會議頒布實施《瀋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瀋陽市政府債務管理辦法>等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會上,瀋陽市法制辦副主任宋坤赤介紹了廢止的政府規章,包括:《瀋陽市政府債務管理辦法》《瀋陽市客運車輛租賃管理規定》《瀋陽市汽車運輸業車輛綜合性能檢測站管理辦法》《瀋陽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瀋陽市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瀋陽市水源保護區管理規定》《瀋陽市城市供暖管理辦法》《瀋陽市體育市場管理規定》《瀋陽市集體合同規定》《瀋陽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辦法》《瀋陽市酒類專賣管理辦法》《瀋陽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瀋陽市農産品品質安全管理辦法》《瀋陽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瀋陽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
宋坤赤表示,此次清理工作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關於開展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行的,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
要推動“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就必須加強法制保障,就必須對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規章進行全面清理,這也是瀋陽市 “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的具體體現,將那些不適應當前社會發展要求的、內容與上位法不一致或相抵觸的、上位法被撤銷或主要內容被新上位法涵蓋的政府規章全部廢除,確保瀋陽市“放管服”改革各項措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