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記者從遼寧省衛生計生委獲悉,《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日前正式出臺。《實施意見》針對促進仿製藥研發、提升仿製藥品質療效、完善支持政策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旨在推動藥品整體價格下降,讓患者能用上更多質優價廉的藥品。
近年來,我國仿製藥行業快速發展,産業規模不斷擴大,數量品種不斷豐富。然而,我國仿製藥品質差異較大,高品質藥品市場主要被國外原研藥佔領。
“為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高品質仿製藥的需求,近些年,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切實提高藥品品質。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見》出臺,明確將在生産、採購、醫保支付、稅收等多方面給予高品質仿製藥以支持,通過完善支持政策全面推進仿製藥研發並提升品質療效。”遼寧省衛生計生委藥械處處長張強説。
遼寧根據實際,在全國率先出臺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實操性很強的具體細化措施,特別是在完善支持政策方面,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責。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及時將仿製藥納入遼寧省藥品集中採購並明顯標注,特別是那些新批准上市的仿製藥,自批准上市之日起,遼寧省衛生計生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及時進行論證,從企業申報到直接挂網採購將由原來的半年甚至更久壓縮至一個季度內完成。通過國家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在藥品集中採購平臺進行明顯標注,便於醫務人員和患者選擇使用。
為了推進仿製藥與原研藥可替代,讓患者用到質優價廉的藥品,遼寧省要求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將與原研藥品質和療效一致的仿製藥納入與原研藥可相互替代藥品目錄。對於同品種藥品通過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生産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在藥品集中採購等方面不再選用未通過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其他未通過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已在遼寧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挂網採購的,原則上暫停挂網採購資格。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2018年底前,可臨時增加採購使用通過仿製藥品質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藥品。
此外,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按照通用名管理,避免發生過度推薦某種藥物的情況,確保批准上市的仿製藥和價格高的進口原研藥同等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記者 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