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王武范就法律顧問選聘工作的基本原則等作簡要介紹。(攝影 歐陽舒楠)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 8月15日,瀋陽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瀋陽市政府面向全市公開選聘20名法律顧問的消息。瀋陽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王武范在發佈會上,就瀋陽市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工作的基本原則、選聘規則等問題作簡要介紹。
據王武范介紹,由於2015年聘任的法律顧問任期屆滿,瀋陽市政府向全市擬選聘新一屆法律顧問。隨著政府法律事務數量成倍增長,10名政府法律顧問已無法滿足政府法律事務工作需要。為此,新一屆市政府法律顧問人數擬由10人增至20人。市政府法律顧問的專業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憲法、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國際法。在選聘方式上採用個人申請和專業機構推薦兩種方式,通過瀋陽市法制辦官網等媒體發佈選聘公告,接受個人報名。同時,遼寧省律協、遼寧省法學會、瀋陽市律協、瀋陽市法學會等相關法律專業機構可以推薦優秀法律人才參與選聘活動。瀋陽市政府法律顧問室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初選的基礎上,按照差額原則形成市政府法律顧問候選人名單,提交評委會評審。評委會根據候選人具體條件,按照公平競爭、擇優選聘原則進行綜合打分,最終取得分數較高者,作為建議選聘人選,提報市政府批准。
王武范還表示,新選聘的市政府法律顧問應具有較強的處理複雜、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能力或專長,能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接下來,瀋陽市政府將成立法律顧問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法律顧問室,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的選聘、聯絡、組織、協調等日常具體工作。
在問被及“本次瀋陽市政府充實法律顧問隊伍,是否可以理解為未來政府決策的法律審核工作會全部外包給新聘任的政府法律顧問”的問題時,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個理解是不正確的。政府法制機構本身就是政府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瀋陽市政府吸收了部分法律專家和律師參與到政府重大決策法律審核工作中來,充分發揮了專家和律師作為‘外腦’的有益補充作用。對於外聘法律顧問提交的法律審查意見,政府法制機構不是單純“照單全收”,而是要經過研究分析,有選擇地採納,並以法制機構的名義提交給政府,以法制機構的名義發揮政府法律顧問作用。( 文 歐陽舒楠 實習生 高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