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記者從遼寧省公安廳獲悉,從9月1日起,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同胞可在遼寧省257個受理點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據介紹,為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于9月1日起實施。結合實際需要,遼寧在全省設置了257個受理點,其中瀋陽市設置28個受理點。
根據規定,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規定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就近到省內居住地所屬業務受理點申請辦理,20個工作日即可領取證件。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有效期限為五年,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享受三項權利: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記者 侯永鋒 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