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瀋陽市舉行理順民用天然氣價格及建立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聽證方案提出,居民生活用氣和供暖用氣擬由現行2.95元/立方米調整為3.16元/立方米。消費者、經營者、專家學者等19名聽證會實際到會參加人,表示同意該方案。
據了解,截至2017年年底,瀋陽共有燃氣用戶239.2萬戶。 聽證方案提出,在理順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方面,居民生活用氣和供暖用氣擬由現行2.95元/立方米調整為3.16元/立方米,煤改氣項目3.2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氣3.48元/立方米價格不變。價格調整實施範圍為,除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以外的瀋陽市管道燃氣用戶。按照2017年瀋陽市居民戶均用氣量9.48立方米測算,調價後,每戶每月平均增加支出2元,年增加支出24元。
建立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方面,當門站等上游氣源價格調整時,下游天然氣銷售價格作相應同向調整。對非居民用氣,當上游天然氣價格累計變動達到或超過每立方米0.10元,則進入聯動程式;當上游天然氣價格累計變動低於每立方米0.10元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衝抵。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聯動週期不少於一個年度。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在年底時對全年上游天然氣價格變動幅度加權平均後,確定銷售價格聯動幅度,在下一個年度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