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連新設立的外商投資地區總部,最高可獲得1600萬元的落戶獎勵。記者9月12日從大連市商務局獲悉,《大連市關於外商投資設立總部支持政策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政策實施細則》)正式發佈,凡工商註冊地、稅務徵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大連市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且承諾10年內不遷離大連、在大連市繳納稅款、不減少註冊資本的外資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按照投資規模、員工數量、營業收入情況,可獲得總部落戶獎勵、辦公用房補貼、營業收入獎勵、高管人員獎勵、提升能級獎勵等5項獎勵。
據了解,外商投資地區總部是指在境外註冊的母公司在大連市設立,以投資或授權形式對在一個國家及以上區域內的企業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的總機構。投資者須以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的投資性公司、管理性公司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組織形式在大連市設立地區總部。外商投資總部型機構是指雖未達到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標準,但實際承擔境外註冊的母公司在一個國家及以上區域內的管理決策、資金管理、採購、銷售、物流、結算、研發、培訓等支持服務職能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認定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且滿足境外母公司的資産總額不低於2億美元,註冊外資分別不低於1000萬美元、200萬美元等條件。
按照細則規定,總部落戶獎勵和辦公用房補貼主要針對今年新設立的地區總部,且現有員工不少於10人,自《政策實施細則》發佈之日起累計實繳註冊外資1000萬(含)至2000萬美元、2000萬(含)至1億美元、1億(含)美元以上的,經認定分別給予800萬元、1200萬元、1600萬元落戶獎勵;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年繳納房租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3年,每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買房價的20%一次性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600萬元。對2018年起新設立的符合認定條件的總部型機構,自《政策實施細則》發佈之日起累計實繳註冊外資200萬(含)美元以上的,經認定給予100萬元落戶獎勵。
對符合條件的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大連市給予營業收入獎勵和高管人員獎勵。獎勵分3個檔次,對當年營業收入1億(含)至5億元、5億(含)至10億元和10億元(含)以上的總部和總部型機構,分別給予200萬元、400萬元、600萬元的營業收入獎勵,並分別給予該總部高級管理人員共計60萬元、100萬元、160萬元的獎勵,兩項獎勵合計不超過該總部對大連當年新增經濟貢獻量的30%。《政策實施細則》發佈之日起,已設立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升級為更大區域的總部,員工人數不少於50人且母公司任命的法定代表人及與總部職能相關的主要高級管理人員常駐大連工作的,可一次性獲得500萬元提升能級獎勵。(記者 楊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