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記者從遼寧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遼寧省司法鑒定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就明確司法鑒定管理體制、統一登記管理、統一準入條件、界定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權利義務、規範鑒定活動及加強事後監管、強化懲戒力度和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規定。
司法鑒定業務實行登記管理的範圍,包括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環境損害鑒定以及根據訴訟需要,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其他應當對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實行登記管理的鑒定事項。
條例強調了司法鑒定的公益屬性。鼓勵依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優質資源建設高標準鑒定機構和重點實驗室。(記者 趙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