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17日了解到,近期,瀋陽市出臺《關於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拓展文化空間的指導意見》,提出將加快啟動對全市老舊廠房資源的摸底調查,開展普查登記。
按照《指導意見》,有關部門要對照老舊廠房的歷史年代、文化風貌、區位條件、建築體量、功能格局、利用價值、結構安全等,研究制定分級、分類保護利用標準,重要的老舊廠房要列為工業遺産,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範疇,並制定出臺全市老舊廠房保護利用評估認定名錄。同時,對於具有工業遺産價值的老舊廠房,原則上不應改變原有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以及外輪廓線;對於具有文化價值的危舊廠房,鼓勵進行保護性修繕和利用;對於可明顯展示城市工業發展軌跡的標誌性工業設施要予以科學保護,合理利用。
在完善保護利用老舊廠房相關政策方面,《指導意見》明確,對保護利用老舊廠房改建、興辦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非營利性公共文化設施的,經評估認定並依規批准改變用途後,可採取劃撥方式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經相關部門確認的文化産業示範園區、文創小鎮、文創街區、文創空間,工商部門對其入駐企業在登記註冊方面予以支持,並允許“一址多照”登記。對保護利用老舊廠房發展文化創意産業項目的運營主體,産權單位或經産權單位授權且取得5年及以上經營權限的運營主體,可按程式依法開展保護利用。引導和鼓勵保護利用項目的産權和經營權實現分離。鼓勵運營主體與産權單位簽訂10年以上中長期租賃協定。(記者 邱菊)
【老舊廠房】
是指老舊工業廠房、閒置廠房、倉儲用房、鍋爐房、辦公樓及相關工業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