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總河長陳求發,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省總河長唐一軍共同簽發遼寧省總河長令第1號令,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實施建設美麗河湖三年行動計劃,全面開展“五級”河長巡河行動。
總河長令指出,此次行動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按照遼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強力推進碧水工程,堅決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堅戰、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攻堅戰、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四大戰役”。
總河長令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總河長、河長及有關單位要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遼寧省河長制實施方案》要求,全面實施建設美麗河湖三年行動計劃,全面實現“五清、三達標”的河湖管理保護目標。即岸線清、排污口清、垃圾清、水域清、水質清;河湖水資源保護實現國家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達標、河湖水質實現《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達標、河湖生態實現河湖生態功能區恢復目標。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遼寧省2018年河長制工作考核方案》,2018年突出抓好河道考核斷面水質達標、城市黑臭水體綜合治理、河湖管理範圍劃定、治理工業點源污染、處理城鎮生活污水等重點工作,確保實現“見河長、見行動、見成效”的目標。
目前,全省共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21183名。總河長令要求,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遼寧省河長制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各級河長要全面開展巡河行動,總河長每年至少巡河1次,河長每半年至少巡河1次。巡河中村級河長要至少發現或解決1個重點具體問題,省市縣鄉四級河長要至少解決1個重點具體問題。今年11月底前各級河長要以河湖“清四亂”(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為重點,結合水質考核斷面達標、入河排污口監管和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至少巡河1次。各級河長制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要協助河長認真做好巡河記錄,建立巡河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臺賬,提出解決問題方案,落實整改責任單位,明確整改時限要求,做好跟蹤落實、對賬銷號工作。對本級不能解決的問題要以書面形式向上級河長報告,對沒有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的要及時予以提示或督辦。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本級總河長。
總河長令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河長及有關單位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遼寧省全面推行河長制考核辦法》和《遼寧省2018年河長制工作考核方案》等要求嚴格監督考核,考核結果要納入對下級政府的績效考核體系;上級河長要負責組織對相應河湖下一級河長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要作為地方黨政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於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河長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責問責。各級主流媒體要加強河長巡河的宣傳報道,及時發佈河長巡河信息,對河長巡河和河湖管理保護工作進行監督,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全社會關愛河湖、保護河湖的濃厚氛圍。(記者 孫大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