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6.3%;基本解決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各類環境違法問題……”日前,《遼寧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遼寧省將採取有力措施,全面清理整頓水源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根據《方案》,遼寧省將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依法取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排污口和違法建築,防範飲用水水源風險隱患,確保飲用水安全。對瀋陽、遼陽、營口、葫蘆島等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要求於2019年年底前完成水質改善工程或用優質飲用水水源替代。科學合理劃定和調整保護區,以供水人口多、環境敏感的水源以及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規劃支持建設的水源為重點,全力推進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保護範圍)劃定工作。
《方案》要求,各市政府要認真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要求。保護區內排污口要堅決依法拆除或者關閉,嚴禁違法排污;一級保護區內的工業企業、碼頭、旅遊餐飲等違法建築要限期拆除或關閉;全面控制農村面源污染,做好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退耕工作;有道路交通穿越的保護區,要設置警示標誌,建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設施;控制生活污染,做好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居民搬遷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地級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築和排污口拆除或關閉。
今後,遼寧省將實現飲用水水源全過程監管,對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應至少每月監測1次。自今年10月起,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至少每月向社會公開1次。各地區要制定和完善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應急預案,做到“一源一案”,單一水源供水的地級及以上城市應當建設應急水源或備用水源。(記者 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