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張宇鵬):今年10月份,瀋陽市公安局最新發佈了《關於地鐵禁止攜帶危險品目錄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跟舊版《通告》相比,主要有三點變化。
在新版《通告》當中,禁止攜帶的物品目錄少了錐子、錘子,也就是説,在乘坐地鐵的過程當中可以帶此類物品,但是一定要包裹好,“未保護到位的尖銳物品”是不能夠攜帶的。
此外,《通告》明確了活禽、貓、狗(導盲犬除外)以及充氣的氣球、喜慶的彩花等都是不可以直接攜帶上地鐵的。針對氣球,地鐵的工作人員解釋,地鐵內的過堂風可能會導致氣球脫手飛到運行區域裏,雖然不是氫氣球,但是在風力的作用下,也會飛到電網上,接觸到電網之後就會發生爆燃。
最後一點是,在舊版《通告》中,女性隨身攜帶的防曬噴霧以前不允許帶上地鐵,但是在新版《通告》當中,屬於限量攜帶品,指甲油等不可以超過20ml,摩絲不超過120ml。打火機、小盒火柴也從原來的不超過5個縮減為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