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記者從遼寧省財政廳了解到,近日,遼寧省印發《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稱《方案》),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提高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兜牢民生底線,提高全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方案》將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財政事權是一級政府應承擔的運用財政資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任務和職責。一直以來,由於遼寧省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還不夠明晰,存在不少模糊地帶。此次改革,在徵求了14市和省直有關部門意見後,《方案》劃定了改革範圍,確定了分擔方式。
在劃定改革範圍方面,《方案》以遼寧省確定的85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為基礎,將其中38項納入改革範圍,對同類事項合併後,共確定了8類22項。
在確定分擔方式方面,《方案》改變省對下原來主要按因素法“一市一比例”的分擔方式,綜合考慮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財力水準,對中央與遼寧省按5:5分擔的項目,地方分擔的50%部分採取省市分三檔按比例的方式分擔。其中:第一檔,瀋陽、盤錦2市,按省市1:4分擔(加上中央分擔50%部分,省及省以上分擔60%,市分擔40%);第二檔,鞍山、撫順、本溪、丹東、錦州、營口、遼陽、葫蘆島8市,按省市3:2分擔(省及省以上80%,市20%);第三檔,阜新、鐵嶺、朝陽3市,按省市4:1分擔(省及省以上90%,市10%)。
此外,《方案》對明確部門職責、加強預算管理、推進數據共享、強化監督考核、推進市以下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記者 唐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