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全市四季度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會議暨媒體通報會日前召開,大連市部分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網絡平臺經營者代表簽署承諾書,承諾加強行業自律,抵制違法廣告。會議還通報了全市三季度廣告監測情況,市委宣傳部、市工商局、文廣局、衛計委等9家成員單位總結三季度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並部署下一步工作。會議要求各廣告涉及單位要落實廣告審查和檔案管理制度,嚴格履行承諾,遏制嚴重違法廣告反彈勢頭。
今年三季度,市工商局共抽查監測大連市傳統媒體(報紙、電視、廣播)發佈的各類廣告106724條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896條次,集中在移動通信、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等行業,嚴重違法率為0.84%,比上半年上升0.18%,虛假違法廣告有所抬頭。從互聯網廣告監測情況來看,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商業零售、醫療、教育培訓、房地産開發及仲介等行業,而通過互聯網、媒體及廣告商的平臺公眾號,運用“抖音”應用程式及其他連結方式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行為,上升趨勢更為明顯。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虛假違法廣告的刊播,危害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擾亂市場秩序,影響社會穩定,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國家對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工作高度重視,已將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及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比的重要內容。
會議要求各成員單位密切配合,加強行政指導,約談違法媒體,加強對廣告發佈環節和源頭的整治力度,斬斷虛假違法廣告利益鏈。繼續把違法問題易發多發的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特供”、“專供”、教育、金融投資理財、低俗不良廣告作為整治重點,嚴格監管電視購物廣告,嚴厲查處醫療養生、健康資訊節(欄)目,醫藥資訊專版及購物短片等變相發佈廣告行為。對群眾投訴舉報集中、廣告違法率居高不下的媒體、網站,繼續加大治理和處罰力度。
加強廣告導向監管,嚴厲查處使用或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等具有不良影響廣告,嚴肅查處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廣告。嚴禁利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形象作廣告宣傳,嚴禁利用敏感人物、敏感事件進行宣傳炒作。
加強對新型廣告載體的監管,包括博客、微信、貼吧、BBS等,特別是可自主使用並二次開發的小程式等。在自媒體上發佈的虛假違法廣告,沒有廣告費用的,一律按廣告法規定的上限即10萬元以上處罰。在企業號上發佈的虛假違法廣告,在無法確定相關責任時,一律認定既是廣告主又是廣告發佈者,雙重處罰。
加大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曝光和責任追究力度,對嚴重違法廣告除依法查處廣告主體外,有關部門要依法採取撤銷和收回相關廣告批准文號,暫停産品銷售、吊銷有關許可證、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等措施,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巴家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