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引導幼兒園規範辦園行為,提升保育教育品質,滿足人民群眾對普惠性學前教育發展的需求,從今年起,瀋陽市決定施行新的學前教育獎補政策。
新的補助標準為,執行城區收費標準的公辦幼兒園,每生每月補助365元;執行農村地區收費標準的,每生每月補助200元。執行城區指導性收費標準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每生每月補助240元;執行農村地區指導性收費標準的,每生每月補助200元。補助資金由幼兒園所在區、縣(市)財政承擔。
補助資金要應用於教職工工資待遇、教師培訓、改善辦園條件以及公用經費性質的運行補助等支出,不得用於經營性支出、捐贈、償還債務、付息、回報舉辦者、投資、大型基本建設等非基本辦園支出。(記者 丁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