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遼寧省以來,鞍山市委、市政府堅持以“更高的要求,更實的作風,更細的措施,更嚴的責任”和“直面問題立行立改、解決問題舉一反三”的工作原則,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生態環保問題,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於民。
自11月4日以來,鞍山市委主要領導先後到羊耳峪生活垃圾填埋場、五道河、運糧河、海城菱鎂、臺安納污坑塘等重點環保案件地區實地檢查調研9次,對環保信訪案件逐案批示236次,並責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成立專門環保督查小組,督查環保信訪案件整改情況,積極推動問題解決。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深入實地安排部署工作,到羊耳峪生活垃圾填埋場、騰鰲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等重點部位實地調研解決有關問題,對重點環保信訪案件進行批示。
同時,全市市級領導分成14個組,對3縣4區、3個開發區及相關部門承辦的案件進行包保,並下沉督辦。鞍山市工作協調組始終嚴格按照科學規範、銜接有序的辦理程式開展工作,確保案件接轉、專家審核、案件終審、信息反饋等4個案件辦理鏈條閉合;確保調閱資料完備、材料提供及時、檔案標準統一等3項檔案管理指標落實到位;確保新聞發佈、信息公開、函件報送等3項宣傳任務按時完成,並堅持24小時值班值守,確保整體工作機制高效運行。
在受理反映“鞍山市千山區達道灣經濟開發區寧遠鎮雙樓臺村通海大道邊有一選礦廠非法選礦,産生大量揚塵,污染大氣,且選礦廢水直排路邊坑裏”案件時,達道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到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經查,廠區內現存幹式篩分機2套,濕式1545磁選機1台,漏斗4個以及循環水池,沉澱水池各1座,違反行業準入標準,非法從事選礦生産,而且廠區內料場未採取覆蓋抑塵措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其依法取締並與國網鞍山供電公司協調對該企業採取斷電措施。環保部門依法對該選礦廠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行為處以罰款,對該選礦廠易産生揚塵的物料,未採取密閉、覆蓋等環保抑塵措施的行為處以罰款。目前,該選礦廠廠區內設備已全部拆除,料場、堆場已全部清除。
截至11月20日,鞍山全市共接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轉辦信訪案件16批、274件,已全部轉交相關部門處理。(記者 劉家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