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25日從大連市金融局獲悉,為落實大連市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獎勵政策,鼓勵融資擔保公司加大對科技創新企業的資金支持,大連市金融發展局、大連市財政局、大連市科技局聯合製定《大連市科技創新企業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設立風險補償資金,單一法人機構年最高補償500萬元。
《細則》規定,凡在大連市依法登記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取得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近3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的融資擔保公司,為大連市科技創新企業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在貸款到期時,被擔保企業未能按合同約定向銀行償還貸款,融資擔保公司依據擔保合同代其償還後發生了實際損失,且被擔保企業與融資擔保公司之間沒有關聯關係的,均可按照規定申請風險補償資金。
據了解,《細則》所指的科技創新企業為經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市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或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備案眾創空間內孵化的企業。對上述科技創新企業的融資擔保風險按每年擔保代償實際損失的20%進行補償,單一法人機構年最高補償500萬元。(記者 楊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