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沈北新區已新組建機構和調整更名機構牌匾的正式掛牌、人員轉隸工作全部完成,這標誌著該區機構改革已基本完成。
新組建和優化職能機構。如,組建區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區監察局;組建區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組建區農業農村局,不再保留區農林局(區水利局、區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組建區衛生健康局,不再保留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組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價格壟斷執法職責,區商務局的反壟斷相關職責等整合。
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相應機構。如,組建區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建區城市更新局,將區房産局的城中村改造、土地整理、城市更新職責等整合,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改革後,共設置黨政機構34個。黨委機構10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9個。政府機構24個。
記者了解到,從2月1日起,各新組建和調整部門將以新的名稱、新的印鑒、新的職責對外開展工作。(記者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