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瀋陽警方根據遼寧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案件17起,處理違法人員18人,其中行政拘留7人,共收繳違法違規煙花爆竹2587件。2月1日,瀋陽警方對近期收繳的2587件違法違規煙花爆竹進行集中銷毀,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在新民市某採石場的一處山體下,堆成山的違法違規煙花爆竹被警方引燃,爆炸聲持續了近一個小時。
春節即將到來,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大查處力度,積極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排查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及時依法查處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防止非法産品流入市場,堅決防止因違法違規煙花爆竹引發案(事)件。對春節、元宵節等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段,公安機關將強化社會面巡邏管控,維護燃放秩序,為廣大市民歡度新春佳節營造平安、喜慶、和諧的社會環境。
警方提示,煙花爆竹零售業戶必須在審批的地點銷售和存放煙花爆竹,並加強安全管理。市民要從正規渠道購買煙花爆竹,購買時要選擇品質好、藥量小、安全性高、符合規格的産品。按照《瀋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三環繞城公路以內的地區為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的限制區域。在限制區域內,2019年春節期間允許銷售和燃放時間為1月28日至2月11日(農曆臘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及2月19日(正月十五日)當天,其他時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機關希望廣大市民積極支持、配合公安機關工作,發現涉及煙花爆竹非法生産、運輸、銷售、儲存、燃放等行為,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撥打“110”電話舉報,公安機關對查實的重大線索舉報人將給予相應的獎勵。(記者 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