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的400批次煙花爆竹産品,合格率為85.3%。2月1日,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節前煙花爆竹産品品質監督抽檢結果,並提示消費者如何購買合格産品。
本次抽檢對象覆蓋全省14個市的111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和25家煙花爆竹常年零售網點,包括爆竹、噴花、升空、玩具、組合煙花等五大類産品。經檢驗,33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經銷的38批次産品和17家零售網點銷售的21批次産品不合格,共計50家經銷單位銷售的59批次産品不合格。發現的主要品質問題是標誌、引火線、筒體、結構、藥量、燃放性能等項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有21批次産品標誌項目不合格,主要表現為缺少生産日期、總藥量、計數量等信息。有38批次産品引火線項目不合格,其中19批次産品引燃時間過短,19批次産品引燃時間過長。有10批次産品燃放性能項目不合格,其中7批次組合煙花産品燃放效果不合格,發生低炸或炸筒。
省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煙花爆竹時應做到“三個識別”:識別銷售商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在正規的零售點購買煙花爆竹;識別煙花爆竹的産品類別,要購買“個人燃放類”産品;識別産品的外觀,選購的煙花爆竹應該無霉變、無變形、無漏藥浮藥,産品標誌完整、清晰,有正規的廠名、廠址、警示語和中文燃放説明。(記者 趙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