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記者從遼寧省公安廳獲悉,該省每條河流都將設立河道警長。作為河長湖長治水工作的重要執法保障力量,遼寧省公安機關主動對接河長制,全面實行與河長制湖長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長制”。
為構建具有遼寧公安特色的河長制湖長制保障服務體系,省公安廳去年印發《遼寧省公安機關實行河道警長制工作方案》和《遼寧省公安廳關於設立四級河道警長和設置三級河道警長制辦公室有關事項的通知》,省公安廳和各地均按要求配齊了河道警長,設立了河道警長辦。設立了省、市、縣、鄉四級河道總警長、副總警長、河道警長及省、市、縣三級河道警長制辦公室。
河道警長工作職責,包括協助河長履行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能,組織開展涉河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和常態化打擊工作,組織公安機關配合行政部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河道和重點部位的巡邏守護工作,組織做好河流治理保護宣傳、涉河信息收集及相關基礎工作。
目前,全省公安機關共設立四級河道總警長1656名,副總警長1333名,警長3024名;設立三級河道警長辦公室135個,兼職工作人員399人。(記者 侯永鋒 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