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連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事務中心主任夏明宇獲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國優秀法官”稱號。他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此次授予的大連市唯一的“全國優秀法官”。
大連開發區法院2015年成立訴訟服務中心,由夏明宇擔任該中心主任。為做好訴訟服務工作,他建立“雙軌制”服務制度:對外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訴訟服務,保證當事人能夠“一站式”完成除庭審之外的其他所有訴訟事務;對內提供“集約化”訴訟服務,最大限度減輕法官的事務性負擔,保證集中精力投入審判。幾年來,開發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年人均收案230件以上,年人均結案200件以上,在全市兩級法院立案案件最多、完成送達立案案件最多、受理保全案件最多,且無一例服務投訴,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全國“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示範法院”。
2018年,夏明宇被任命為開發區法院執行事務中心主任。短短幾個月時間裏,該中心執結案件數量達全院執行結案總數的46%,平均結案時間不到30天。2018年5月和8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大連市政法委先後作出向夏明宇同志學習的決定。
為表彰先進、激勵隊伍,推動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實現新發展,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共授予84個單位“全國優秀法院”稱號,同時分別表彰99名“全國優秀法官”和200名“全國法院辦案標兵”。遼寧省共有3家法院獲“全國優秀法院”稱號、4人獲“全國優秀法官”稱號、8人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稱號。(韓揚 王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