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國家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以全國4個直轄市和7個副省級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作為集中採購主體,組成了“4+7”採購聯盟,利用11個城市的團購效應和醫藥企業進行談判議價,從而降低藥品價格。4月11日,瀋陽市醫保局做客微訪談,對瀋陽市開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進行政策解讀。
“4+7”帶量採購試點,在試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報送的採購量基礎上,按照試點地區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年度藥品總用量的60%—70%估算採購總量,進行帶量採購,量價掛鉤、以量換價,形成藥品集中採購價格,試點城市公立醫療機構或其代表根據上述採購價格與生産企業簽訂帶量購銷合同。瀋陽市行政區域內包括公立醫療機構、部隊醫療機構和部分民營醫療機構共285家參加帶量採購。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釆購品種共有25種藥品,多為慢性病患者用藥。瀋陽于2月底出臺了《瀋陽市開展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了“4+7”中選品種的採購、配送、付款方式,醫保支付標準與中選價掛鉤,並規定了在瀋陽地區從3月20日起全面實施。採購週期為一年,即2019年3月20日-2020年3月19日。
按照瀋陽市進度工作安排,3月15日前,瀋陽市共有5家配送企業與16家中選企業簽訂配送合同。所有配送企業要能做到12小時響應、24小時配送。自啟動藥品集中採購工作以來,配送企業均按照中選藥品2個月的採購使用量進行儲備,並對中選藥品在採購、儲存和配送全過程實行藥品單獨編碼、標記、存放、送達,發票單獨標注。(記者 丁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