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所出現的交通陋習,似乎都是“很小”的事情。可是正是這些小陋習,卻引發了很多本該避免的交通肇事。4月12日,瀋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介紹了電動自行車常見的交通違法及危害。
一、駕駛超標電動車
按規定,電動車行駛時,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公里;電動車行駛時,時速不超過25公里,但一些廠家在利益的驅使下,設計的最高時速都遠遠超過這個標準,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很難剎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二、隨意變線行駛
非機動車行動靈活,在行駛過程中,駕駛員隨心所欲,不左右觀察路面情況,不顧後面或周邊行駛的車輛和行人。
三、非機動車闖紅燈
非機動車闖紅燈,事故發生率極高,由闖紅燈引起的非機動車事故非常普遍。
四、非機動車逆行
很多騎車人圖省事,經常逆向行駛,有些非機動車駕駛人為圖方便,不願繞行,給順行車輛帶來很多麻煩,也增加了安全隱患。
五、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現實中很多人違規駛入機動車道,與機動車爭道,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安全,隱患極大。
六、非機動車“二人共乘”
非機動車載人後緊急制動距離加長。載人後由於車輛整體重心提升,在轉彎時易發生傾倒,一旦遇到緊急情況,緊急制動和躲避都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七、非機動車停車越線
非機動車在路口等候紅燈時,總有人不自覺地越過停車線,而且有的人還會推著自行車慢慢向前溜達,邊走邊等地闖紅燈,有的甚至將車停在路口中間等紅燈,嚴重阻礙了正常行駛的機動車。
八、亂停放非機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現實中非機動車亂停放現象很普遍。
九、非機動車拉貨超規
“多拉少跑”是非機動車車主的經營理念,於是超寬、超長、超高現象屢見不鮮。電動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十、邊騎車邊撥打、接聽手機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時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騎車人有這種行為的話就很容易分散注意力,存在安全隱患。(記者 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