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瀋陽警方公佈,將加強法治公安建設,端正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創新執法管理,提升執法能力,完善執法考評,通過建立健全“六項機制”,著力破解執法突出問題,全面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1.建立受立案監督機制
瀋陽市公安局通過開展常態化警情核查、組織開展個案監督及推行警情“日清零”工作機制,實行警情每日調度、動態督導、日清日結,確保案件入口渠道暢通,涉案類警情隨進隨結、隨走隨清,杜絕案件流失、“不破不立”、網外循環等問題發生。
2.建立執法全過程管理機制
瀋陽市公安局制定出臺了《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指導意見》,進一步整合案件管理中心、執法辦案中心的功能和資源,進一步加強執法記錄儀的使用管理,規範卷宗製作和文字記錄,實現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式管理,確保執法程式規範。進一步加強執法全過程管控,依託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圍繞“人、案、物、場所、案卷”進行全流程管控和全要素管理,充分發揮執法監督管理的統籌作用。
3.建立民警執法辦案終身負責機制
瀋陽市公安局制定出臺了《執法辦案崗位職責工作規定》。《規定》明確了崗位職責,細化了崗位標準,在明晰權責的基礎上,實行案件品質終身負責制,看緊把牢執法辦案的各個環節。同時,還重新修訂了《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對在執法辦案中故意或者過失造成執法錯誤的認定作出細化和明確,引入了容錯糾錯機制。
4.建立健全執法品質考評機制
為了充分發揮執法品質考評“指揮棒、評判器、識別儀”的作用,瀋陽市公安局對《執法品質考評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突出了考評重點,從考短板、考效能、考管理、考基礎入手,科學調整執法考評項目和指標設定,改進考核方式,加強對“執法短板”和負面清單考核,增加了考評案件的數量、頻次和力度,逐步實現案件考核全覆蓋,並明確和強化了考核結果運用。
5.建立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機制
瀋陽市公安局今年將重點圍繞如實受立案、規範辦理傷害案件等開展專項檢查。同時,還將建立執法督辦單制度,對執法檢查和群眾投訴以及上級交辦的重大案件實行督辦。
6.建立完善執法工作的保障機制
在積極鼓勵和支持民警參加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基礎上,瀋陽市公安局制定出臺了《執法培訓實施辦法》,要求各執法單位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各科、所、隊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常態化執法培訓,保證每名民警每年至少參加10次培訓。同時,瀋陽市公安局還制定出臺了《瀋陽市公安局關於加強公安法制文化建設的實施意見》,通過組織開展“法制文化示範單位”“規範執法崗位標兵”評選活動,充分發揮法制文化的教育、熏陶、推動作用,進一步樹立法制權威,重塑法制形象,全力打造新時期具有時代特色的公安法制隊伍。(記者 楊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