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全省法院將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執行事務窗口或單獨設立執行事務中心;通過定制手機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時向當事人反饋執行工作進程……5月13日,記者從遼寧省法院獲悉,為助力“切實解決執行難”,省法院在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10項機制的基礎上,明確6項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圍繞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全面推進執行攻堅常態化。
去年,全省法院向“基本解決執行難”發起總攻,截至今年3月,“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據介紹,此次明確的6項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包括,建立完善執行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加強執行流程節點控制,通過定制手機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時向當事人反饋工作進程,定期對未結案件開展評查督導,督促辦案人按節點時間辦理案件;建立完善內部監督制約、嚴格規範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裁執分離工作機制,確保執行裁判權、執行實施權相互監督制約,強化執行指揮中心實體運行,加強關鍵節點管控,實現查封、扣押、變賣等財産處置節點信息可視、可控、可溯;建立完善執行局長窗口接待當事人和院長接談申請人機制,全省法院將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執行事務窗口或單獨設立執行事務中心,執行局長將每週利用至少半天時間在窗口或中心接待當事人,院長將不定期接談申請人,建立接待接談檔案,以備檢查抽查;建立完善執行風險防範化解機制,統籌兼顧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和被執行人生産經營權益,嚴禁超標的查封,加大訴訟保全適用力度;建立完善通報批評、檢討發言、約談機制,省法院將堅持每兩個月一次視頻調度,排名靠後的基層法院院長或執行局長作檢討發言,對超期執行案件數量過大等情形,由省法院約見中院、基層法院院長、執行局長,如整改不力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乃至調崗撤職;建立完善執行案件辦理回訪機制,確保失職失責、違法辦案的受到應有處理。(記者 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