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局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項目管家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摸清底數,拓展項目管家服務範圍,今年9月底前,項目管家要覆蓋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全部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項目,做到無盲區。
《通知》要求,5月底前,各市要摸清本地區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及港澳台資企業等各類企業中,全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和全部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的底數。建立服務企業和項目庫,進行動態管理;9月底前上述企業和項目全部配齊項目管家。各市其他技術含量高、發展前景好、能有效帶動本地區經濟發展和人員就業的企業、項目也應配備項目管家。要逐個企業和項目認真核對,登記造冊,確保一個不漏。
除了要逐項目、逐企業建立“1名項目管家+1名企業聯繫人+N個行政職能部門聯繫人”的項目管家制度,《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了“1+1+N”各崗位職責。項目管家要履行好信息員、聯絡員、服務員、協調員、代辦員、宣傳員的職責;企業聯繫人要及時把項目和企業遇到的問題整理清晰,準確報告給項目管家;行政職能部門聯繫人承擔項目和企業審批過程中屬於本部門職能範圍的審批手續代辦職能,主動配合項目管家,協調本部門及本系統解決項目和企業遇到的問題。
《通知》提出,要科學配備項目管家隊伍,建立問題解決直通機制,保持連續服務,防止責任斷檔。各市要根據企業和項目的不同性質和行業,指定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作為項目管家和行政職能部門聯繫人,突出服務的專業性和關聯性。原則上,市一級配備項目管家的,縣區不再重復配備,堅決避免“一哄而上、一窩蜂式”服務現象發生。
據了解,省營商環境建設局將通過隨機電話訪問、調研走訪、發放調查問卷、明察暗訪等方式隨時抽查,讓企業來評判項目管家的服務情況和服務效果等。抽查情況將納入全省各地區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和績效考評,適時進行全省通報。(記者 孔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