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0日獲悉,《瀋陽市促進金融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日前正式印發。《政策措施》旨在進一步優化瀋陽市的金融發展環境,完善金融政策供給,吸引集聚優質金融資源,加快瀋陽建設東北區域金融中心的步伐。
值得關注的是,在瀋陽市給予區域稀缺且牽動力大的金融項目1000萬元補助金進行扶持的基礎上,《政策措施》明確,對重大金融項目及特殊事宜,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報瀋陽市政府批准後,給予資金獎勵,獎勵金額可突破上述補助標準。
《政策措施》涉及促進金融機構集聚發展、促進新興金融業態集聚發展、積極發展股權投資機構和基金管理機構、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持續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等方面。其中較為重磅的是,瀋陽市將對引進或設立的法人金融機構,按其實繳註冊資本總額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落戶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
在加快新興金融業態集聚方面,瀋陽市將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支持發起設立金融後援服務機構。對於金融科技,國際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給出的定義是“技術帶來的金融創新”,比如人們熟知的移動支付。瀋陽市將給予重大金融科技項目和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最高1000萬/年的資金補助。
此外,瀋陽市將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管理等機構。對引進和設立的全國性市場,最高給予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對引進和設立的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的區域性市場,最高給予一次性補助500萬元;對向民營企業提供股權投資1000萬元以上且實際投資期限半年以上的在中基協備案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按實際到位資金的1%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萬元。
同時,瀋陽市將繼續堅持服務導向,持續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具體舉措包括:鼓勵銀行機構對小微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對保險機構服務民營企業給予資金獎勵;深入開展“應收賬款質押融資貸款”試點,積極搭建“核心企業—中徵平臺—金融機構”三方系統對接鏈條;鼓勵建立普惠金融服務和保障體系等。
同時,瀋陽市將著力強化對金融高管人員的服務。在有關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將為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在沈落戶、家屬隨遷、子女就學等提供便利條件。(記者 金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