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營商環境,降低企業成本,有時只要一張許可。瀋陽一家銷售鹽酸的企業,變鐵路運輸為海陸聯運後,每年可節省成本600萬元。這種改變,源於瀋陽、營口兩地警方經過跨市審批,幫助企業解決了易制毒化學品的運輸許可證問題。日前,省公安廳和瀋陽、營口兩地禁毒警察支隊工作人員對這一案例進行總結推廣。
遼寧中成石化有限公司每年要從煙臺、寧波等地購進鹽酸,通過鐵路運往瀋陽周邊客戶。如果通過海運將鹽酸運往營口,再通過專用罐車運到客戶企業,可節省大量時間和運輸成本。但是,按照《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規定,鹽酸運輸只能由運出地公安機關進行審批。
今年1月,瀋陽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隊了解企業困難後,與營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隊進行會商。兩市公安機關在法律框架下確定了共同監管、異地審批的工作思路,順利解決了異地審批的技術障礙,並對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進行了細緻溝通。
目前,遼寧中成石化有限公司通過互聯網就可以向營口市公安局西市禁毒大隊提出申請,異地辦理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企業每年可降低生産成本600余萬元。(記者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