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20年前,上大學攻讀書法還是很少見的事。而到目前,開設書法專業的大學已處處可見了。在有些學校的書法專業,除了本科生,還有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擁有數千年傳統的書法藝術在大學的學科建制中佔有一席之地,這本是大勢所趨。
然而,大學書法教育的目標是什麼?是培養書法家,還是培養書法理論家?
一種觀點是,大學書法教育的目標是培養書法理論家而不是書法家,就像中文系的目標不是培養作家一樣。而在我看來,二者的綜合或許才是恰當的答案。
毋庸置疑,書法研究是大學書法專業的優勢。很多書法家並不出自大學的書法專業,而當代大部分的書法研究成果出自大學書法專業的師生。然而,優勢和培養目標不能混為一談。一個人比普通人擁有更多的財富,並不意味著他把財富當作唯一的生活目標。
一個人固然可能偏重於創作或偏重於研究,但是如果把書法實踐和書法研究割裂開,就會導致某種危險,那就是無論哪個方面都很難深入下去。乏于書法學養的書法家,和乏于創作體驗的理論家,在某些節點上都會面臨自身的瓶頸。從書法研究的總體考慮,二者的割裂也可能導致學術成果流於一偏。有的學者對技法非常陌生,但是對書法史做出了富有價值的考證工作。我們一方面感謝這些學者,一方面也要看到,如果所有的研究都是關於人物、世態、制度的考證,而在書法之所以為書法的“本體”研究方面過於單薄,那是一種巨大的遺憾。
疏于創作體驗,還可能導致難以理解古人關於書法的言論。孫過庭、蘇軾、黃庭堅、米芾、董其昌討論書法,多是切身體驗所得,我們唯有帶著自身的書寫體驗,才能領略先賢言論中的真趣。“古代文論的現代轉換”一度是文學理論界討論的熱門話題,人們一方面覺得古代文學理論是巨大的寶庫,一方面覺得古人討論文學的概念、話語似乎和今天完全是兩回事,於是二者之間的“轉換”便成了一個讓人費神的問題。古今之間自然會有不同,然而古代的文學理論對於當代竟然變得如此陌生,或許並不是進行理論研究便能夠解決的,問題恐怕出在研究者的文學創作體驗無法和古人契接得上。如果能夠契接,讀古人之所論,便如晤對古人,又何來“轉換”一説?沒有這份共感,典籍上的文字便真的淪為古人之糟粕了。中文系如果一味重視理論研究而忽視寫作,年長日久必會導致這樣的問題,書法專業同樣如此。
“學而時習之,不亦説乎?”習,實踐之謂也。朱子注雲:“既學而又時時習之,則所學者熟,而中心喜悅,其進自不能已矣。”研究某種道理,要與實踐相互證成,這是學習的題中應有之義,學道如此,學書亦然。(鄧寶劍 作者係北京師範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