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遼寧省簡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手續,學生申請資助無須再開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只需提交申請和書面承諾即可。這是記者從遼寧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近日印發的《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了解到的。
據了解,從今年起,遼寧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取消原來需由困難學生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家庭經濟情況予以蓋章證明,改為申請人書面承諾。此次改革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簡政便民、優化服務的要求,避免學生及家長多跑路、蓋多章、排長隊。大學生申請資助由本人做出承諾,未成年學生申請資助由家長、監護人做出承諾。
據介紹,由蓋章證明改為個人承諾之後,為了確保精準認定,做到應助盡助,各市、縣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強部門間的工作協同,進一步整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資源,確保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學生、烈士子女等信息全部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各學校將採取家訪、個別訪談、信函索證、資助檔案分析、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認定方法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準度,評估、研判學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是否能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記者 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