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法院與遼寧省證監局出臺意見完善證券期貨糾紛訴調對接機制 可通過委派和委託兩種方式調解糾紛

2019-07-16 15:08:34  |  來源:遼寧日報  |  編輯:李靜   |  責編:董健雄

  7月15日,記者從省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聯合出臺《關於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完善證券期貨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建設,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證券期貨糾紛,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隨著經濟發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因證券、期貨、基金等資本市場投資業務産生的合同和侵權責任糾紛日益增多,大量案件涌入法院。引導當事人選擇調解解決糾紛,既能緩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更能為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

  為發揮調解源頭化解矛盾作用,省法院建立特邀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制度,省內各級法院將中國證券業協會、中證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及遼寧調解工作站納入法院特邀調解組織名錄,同時建立證券期貨特邀調解員名冊,供當事人自願選擇。

  《意見》明確了委派和委託兩種調解方式。關於證券期貨糾紛,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法院可採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後委託、訴中委託等方式,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組織解決糾紛。經法院委派調解組織調解和調解組織自主受理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確認其效力。經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外,當事人未向人民法院起訴,自行申請經調解組織主持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在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雙方當事人可共同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確認調解協議效力。

  《意見》明確了示範判決和小額速調等工作機制。對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引發的民事賠償群體性糾紛,受訴法院可選取具有代表性的若干個案作為示範案件,先行審理並及時作出判決,引導其他當事人通過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解決糾紛。(記者 嚴怡娜 侯永鋒 劉 樂)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