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16日了解到,按照瀋陽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打造民營經濟加快發展良好法治環境的建議”督辦要求,瀋陽市全面清理不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並取得積極進展。
按照瀋陽市政府部署,近一時期,市直各部門對不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瀋陽市司法局下發了《關於開展涉及民營經濟發展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清理範圍、清理重點、清理主體、清理時間,重點清理那些在市場準入、審批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軍民融合等方面區別性、歧視性對待民營經濟的;有悖于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知識産權的;違反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的;違反外商投資法規定等不利於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相關規定。
據了解,目前,瀋陽市司法局已組織相關部門對現行有效的122件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擬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廢止6件政府規章。下一步,瀋陽市將根據“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由瀋陽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清理要求,從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性質、權限、部門職能和涉及民營經濟等方面,對照國家和省相關通知要求繼續進行全面清理。“同時,我們還將按照年度立法計劃安排,督促相關部門按時提報立法項目草案,對涉及企業重大權益的立法草案,通過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和採納公民、法人、有關行業協會商會的合理意見和建議。在制度設計上,完善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條款的設定,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説。
瀋陽市還開展了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目前共有17個部門的715項證明納入全市自行設定證明事項目錄,其中擬保留402項、取消313項。13個區、縣(市)政府共取消證明事項8項。瀋陽市還被省政府確定為“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城市”之一,經審核確認,共26個法定證明要件納入瀋陽市告知承諾制試點證明目錄,涉及13個區、縣(市)政府和16個市直部門的25項行政許可事項。(郭宏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