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底,遼寧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築中綠色建築面積比重超過50%,新建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新建總建築面積比例達到15%。
日前,遼寧省住建廳出臺《遼寧省推廣綠色建築實施意見》,除一些具體指標外,其中還提到將對建築能耗進行監測,實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電耗)限額管理制度,推動既有民用建築按照綠色建築標準進行改造。
到2020年新建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比達15%
《實施意見》明確了近期工作目標,主要涉及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新建建築節能三方面內容。
到2019年底,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築中綠色建築面積比重超過44%;到2020年底,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築中綠色建築面積比重超過50%;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新建總建築面積比例達到15%;新建民用建築節能標準執行率在設計階段達到100%,在竣工驗收階段達到99%以上,加快推進居住建築75%節能標準的實施。
在綠色建築的建設管理方面,遼寧提出推廣全裝修住房建設。其中,新建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按照全裝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設;鼓勵商品住房按照全裝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設,推行定制裝修等方式,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産業化裝修相統一。
對於綠色建築的公示管理,房地産開發企業要在售樓現場明示綠色建築等級及主要技術指標等信息,並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住宅品質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書中載明節能、節水、節地、節材信息和設施設備的保修期限、保護要求等內容。
大型公建能耗實行限額管理 超額收加價費
根據《實施意見》內容,遼寧省還將開展建築能耗監測工作,建立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監測平臺。
按照要求,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應當安裝分類分項用能計量裝置,並與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築能耗監測系統聯網,實時上傳建築能耗數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保證計量裝置正常運行,負責其維護管理。
將對大型公共建築能耗(電耗)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對超限額用能(用電)的,徵收超標準耗能加價費。
對於既有民用建築,將推動其按照綠色建築標準進行改造,其中國家機關辦公建築、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築應當先行改造;鼓勵採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對既有民用建築按照綠色建築標準進行改造。
扶持獎勵建設、購買及運營綠色建築
對於建設、購買及運營綠色建築,遼寧將給予扶持獎勵政策。具體包括:因採用墻體保溫技術增加的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核算;採用地源熱泵技術等清潔能源利用技術供暖製冷的綠色建築,供暖製冷系統用電在現行電價政策範圍內參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應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築在核算建築能耗時,其常規能源替代量抵扣相應的能耗量。
在技術支撐上,遼寧將先進適用的綠色建築“四新”技術與産品納入建設工程材料和設備的推廣使用目錄。此外,綠色建築關鍵技術將列入科技規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建設綠色建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研發機構。(記者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