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7日獲悉,《中國(瀋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印發實施。《實施意見》涵蓋了平臺建設、企業落戶、主體培育、集聚發展及物流、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將系統性、“全鏈條”式地支持跨境電商産業發展,重大跨境電商項目將得到一事一議的政策支持。
去年以來,瀋陽市緊緊抓住獲批為“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重大機遇,將綜合試驗區建設作為推動瀋陽對外開放高品質發展的重要途徑強力推進,先後開通保稅備貨模式和跨境直購模式跨境電商,上線運營瀋陽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建成2個跨境電商查驗倉、3個海關監管作業場所,跨境電商産業園有超百家企業達成合作意向。在此基礎上,瀋陽市結合發展實際制定《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快中國(瀋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
《實施意見》明確,在平臺建設方面,對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系統及配套監管系統軟硬體設施的建設和升級改造,一次性給予項目實際投資額50%的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跨境電商年交易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交易平臺,給予平臺初始投資20%的扶持;對年度服務瀋陽企業超50家的平臺企業予以扶持。
在企業落戶方面,對知名跨境電商平臺、綜合供應鏈平臺、跨境電商第三方服務商將總部或區域中心落戶瀋陽以及跨境電商第三方支付企業和境外協會業務機構落戶瀋陽的,給予資金扶持。
在主體培育方面,對知名跨境電商平臺引進跨境電商企業入駐的,按照引進企業數量給予平臺企業資金扶持;對跨境電商企業、智慧製造類企業通過瀋陽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跨境電商業務並達到一定規模的,按交易額給予資金扶持;對開設跨境電商O2O線下體驗店的,給予資金扶持。
在集聚發展方面,對跨境電商産業園、公共基礎設施改造有關項目,給予單個項目最高300萬元資金扶持;對跨境電商孵化器、創客中心培育孵化企業,按照企業營業收入和孵化數量給予資金扶持。
在物流體系方面,對企業投資建設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和跨境電商企業整體租賃海外倉達到相關標準的,給予資金扶持;對建設跨境電商海關監管作業場所且通過海關驗收的,給予投入額50%的資金扶持;對跨境電商企業轉關至瀋陽關區開展業務的,對轉關運輸費給予扶持。
在服務體系方面,對跨境電商第三方服務體系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50%給予扶持;對達到相關標準的跨境電商人才培訓活動予以扶持;對跨境電商企業投保信用保險的,按照保費利息的60%予以扶持。( 記者 金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