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官司贏了,可是手拿判決書的徐某等待賠償一等就是15年。近日, 遼寧省鞍山市岫岩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這起特殊案件進行了強制執行。
2019年9月9日,岫岩法院執行立案窗口一位情緒激動的申請人引起了立案法官的關注,原來她的執行案件起因是15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
2004年,申請人徐某的丈夫因瑣事與同村村民楊某發生口角並廝打,後被打倒在地造成重度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而死亡。被告人楊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賠償因其行為致被害人死亡的死亡補償費五萬元、喪葬費三千元、撫養費五千元,共計五萬八千元整。可是作為妻子的申請人徐某經歷了15年的苦苦等待並未收到任何的經濟賠償。判決書明明白白寫著楊某需要賠償五萬八千元,可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來一分錢都沒拿到?這著實讓申請人徐某想不通,想來法院問個究竟。
原來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上涉及金錢的執行內容是需要當事人到法院申請執行的,而不是法院依職權進行執行。這15年來申請人徐某從未到法院申請過執行來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那法院和法官又該如何了解到申請人的訴求呢?聽完立案法官的解答,申請人徐某恍然大悟,趕緊在立案法官的指導下填寫了申請執行書。
案件很快流轉到了執行法官李剛手中,由於案件的特殊性,立案當天也就是9月9日下午5點多,李剛便和同事馬文帥等人一起趕到申請人徐某家中了解情況,並再次就執行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第二天馬文帥通過執行指揮中心對被執行人楊某的財産狀況進行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楊某名下有車輛和存款,執行法官立即採取凍結措施。隨後李剛和馬文帥找到被執行人楊某,並向他釋明不履行賠償的法律後果,被執行人楊某聽後表示將會儘快籌款進行賠償。9月19日被執行人楊某履行了賠償,該案順利執結。
法律無情人有情,僅僅十天,這起案件便順利執行完畢,執行法官的高效工作終於讓申請人徐某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想丈夫的在天之靈也能安息了。”(文 王蘭 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