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為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違法犯罪行為,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經鞍山市編制委員會批准,鞍山市公安局成立“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偵查支隊”,主要負責打擊全市惡意逃廢債違法犯罪,維護金融債務安全,不斷維護和優化經濟金融秩序環境。
通過建立常態化打擊治理機制,鞍山市公安局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追月”行動持續發力,再出戰果。近日,警方成功將一名妄圖“洗白”身份的信貸詐騙逃犯抓獲,追回惡意欠貸千萬元。
2002年11月,鞍山某商城董事長李某地與鞍山市政府某部門開展商業合作,商討共同申請銀行貸款用於商業開發。但是,其在未貸得款項的情況下,單方面通過偽造公章的方式,將政府資産作為抵押,從銀行先後5次累計騙取貸款1012萬元,次年8月攜款潛逃,致使鞍山市政府在經濟和信譽上都蒙受了巨大損失。
鞍山市公安局于2007年接到報案,將其列為網上逃犯,全力開展偵查破案工作。“追月行動”強勢啟動後,專案組民警為全力尋覓潛逃10餘年的李某地蹤跡,不停輾轉于我國浙江省6個地級市和上海市多個轄區,總行程近8000公里,不放過任何一條線索。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人臉識別系統的有力輔助下,專案組發現了一名與目標長相幾乎完全一致的“李某芳”,並在上海警方的協助下將其抓捕歸案。原來其為了逃避懲罰,早已隱姓埋名、改頭換面,妄圖“洗白”,但終究沒有躲過法律的制裁。隨後,為最大限度挽回銀行經濟損失,專案組對其和家屬開展了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説服其于10月12日將1012萬元詐騙贓款全額返還銀行。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據悉,鞍山市公安機關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追月”行動開展以來,已追回銀行欠貸9267萬元,並將14.8億不良貸款,通過抵押方式轉化為良性貸款,有力推動了全市融資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文 王蘭 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