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新賦予沈撫新區169項行政職權
近日,省政府印發《關於賦予沈撫新區管委會第二批行政職權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賦予沈撫新區管委會169項行政職權,加快推進沈撫新區建設發展。
新賦予的行政職權包括行政許可105項、行政確認13項、行政徵收1項、其他行政權力50項。清單列出了各職權的實施部門,涵蓋省、市、縣三級實施層級。105項行政許可中,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評審、道路貨運經營許可等,涉及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生産經營等領域。
遼寧省明確要求,瀋陽市、撫順市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主動與沈撫新區管委會對接,按照“誰賦權、誰負責”原則,切實做好賦權銜接工作,及時處理賦權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自《決定》印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職權移交工作。沈撫新區管委會則要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依法承擔承接事項的管理職責,及時制定權責清單,編制辦事指南,優化服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各項職權規範管理,優化運行。
2018年3月,遼寧省決定賦予沈撫新區管委會第一批行政職權41項。目前,沈撫新區依託遼寧首個具有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權限的政務服務中心,在企業開辦環節,進一步提高企業開辦時效,20分鐘完成企業註冊,4小時完成全部企業開辦手續;在建築工程審批環節,從立項到施工許可的審批可30天內完成,社會投資工業類項目最快6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規劃預許可、施工預許可的審批;在竣工驗收環節,實行聯審聯驗,將備案和驗收環節合一,不動産登記可在3天內辦結。(記者 董翰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