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記者從鞍山市營商環境建設局獲悉,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務服務效能,鞍山對標世界銀行標準,借鑒江蘇省和南京市的先進做法,出臺並下發了《鞍山市優化營商環境80條》,從放寬企業投資準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整頓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等23個方面,共提出80條含金量高、操作性強、突破性大的營商環境優化舉措,旨在激發市場活力,助推鞍山經濟高品質發展。
鞍山將著力破解企業投資限制障礙,放寬企業投資準入,實施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開展全市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消除招投標過程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嚴格落實《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賦予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築工程建設單位發包自主權。同時,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外資企業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外資企業反映的問題,依法落實外商再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
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方面,鞍山將發展信貸保證保險,在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具有一年以上連續經營記錄,無欠繳稅費、逃廢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的中小微企業,為生産性用途申請貸款,可至試點保險機構購買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進行增信,獲取合作銀行的貸款支持。同時,構建“政府+銀行+企業”合作模式,政府作為橋梁,搭建平臺,多方合力,完善風險分擔機制,構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共同體,著力解決小微企業“貸不到”和銀行“貸不出”的問題。
鞍山還將整頓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對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文件清理情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執行情況,制度化常態化組織開展好自查、抽查和巡察,特別是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內容,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以及行政壟斷案件,要嚴厲查處、跟蹤問效,定期向社會主動公開,接受全社會監督。同時,在政府採購政策制定中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相關規定,維護政府採購的市場環境,並加強對廠房租金的監督檢查,落實管控責任,嚴厲打擊囤積廠房、哄抬租金等違規行為。(記者劉家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