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記者從盤錦市民政局獲悉,為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準與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同步提高,從2020年1月1日起,盤錦市將上浮低保對象中六類特殊困難群體救助標準。這一舉措的實施增加救助資金約2800萬元,將使約5500名特殊困難人員受益。
具體調整對象和標準為:一是低保家庭中的75周歲(含)以上老年人,救助標準由原上浮20%提高到80%;二是低保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標準由原上浮30%提高到80%;三是低保家庭中的一、二級殘疾人,救助標準由原上浮30%提高到80%;四是低保家庭中的三、四級殘疾人,救助標準由原上浮20%提高到80%;五是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救助標準由原上浮20%提高到80%;六是低保家庭中的接受全日制大學本科(含)以下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救助標準由原上浮20%提高到100%。單獨保對象不享受六類特殊困難群體救助待遇。(石亞洲 記者 劉立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