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報道(楊薇):為強化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控制,持續改善城市大氣環境品質,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日前,瀋陽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遼寧省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發出了“關於劃定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2020年2月1日正式實施
在通告中,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全天禁止在全市行政區域內(不含高速公路)行駛。
而柴油貨車的低排放區範圍是瀋陽三環路以內全部區域(不含三環路)。國Ⅲ排放標準的中、重型柴油貨車每天7時至19時,禁止在柴油貨車低排放區內行駛。
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範圍是瀋陽二環路以內全部區域(不含二環路)。具體範圍是由東二環高官臺街起至新立堡東街、沈水東路連接南二環的沈水路、玉屏路、攬軍路連接西二環重工南街、重工北街至北二環白山路、陵北街、金山路、觀泉路連接東二環高官臺街。涵蓋區域面積162平方千米。全天禁止未到達國Ⅲ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內使用。
對於機動車違反本通告禁限行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反本通告規定,在低排放區域內違法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此外,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應急破冰、除雪車等特種車輛不予限行;執行應急搶險任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受本通告限制。
通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劃定低排放區 有效降低道路污染排放
通告發出後,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對通告進行了解讀。
“目前,瀋陽市機動車已成為僅次於燃煤排放的大氣污染源。其污染物主要包括顆粒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對我市環境空氣品質的持續改善已構成了巨大威脅。”該負責人表示在城市劃定低排放區“分區分時限行高排放車輛”是國內大中城市機動車排放監管的通行做法,在保證交通的同時,既能有效降低道路污染排放,又能加速老舊車輛的退出淘汰。
通告中提到的除了機動車以外,還有一類“非道路移動機械”,該負責人解釋道:“涉及對象主要為市政施工、建築工地使用的工程機械,比如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農機牌照)、起重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等,在對市民生活構成較小影響的前提下,強化了高排放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管理。”
提前調研和公開徵求意見後 通告才正式上報簽發
實際上,自2018下半年開始,瀋陽市生態環境局經廣泛調研與專家論證,提出了瀋陽市劃定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的初步設想,並多次向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鄉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徵求意見。
2019年以來,瀋陽市生態環境局通過網絡、報紙等媒體就“通告”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採用座談會的形式,徵詢了相關利益人群的建議,均未收到反對意見。隨後瀋陽市生態環境局開展了“通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被評為低風險級別,取得了市信訪局的風險評估備案,形成了“通告”的上報稿。
該稿件經市政府有關領導多次組織會議深入研討,于2019年12月4日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於12月13日正式簽發。
而通告從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該負責人也認為這是充分考慮了政策過渡期,進一步緩解了社會影響,有利於“通告”平穩落地實施。